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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八步区黄田光华粉体厂年产15万吨重钙粉、砂粉项目一期工程(4条生产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贺州市环保局 2010-1-7 11:13:04
贺州市八步区黄田光华粉体厂年产15万吨重钙粉、砂粉项目
一期工程(4条生产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贺州市八步区黄田光华粉体厂年产15万吨重钙粉、砂粉项目一期工程(4条生产线)已依法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工作。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具体情况进行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 201015日至2010112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 0774-5121602
  三、电子信箱: hzglk@yahoo.cn
  四、通讯地址:贺州市新风街50号贺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管理科,邮编:542800
  五、联系人:周裕玲

贺州市环境保护局
 
 
贺州市八步区黄田光华粉体厂年产15万吨重钙粉、砂粉项目
一期工程(4条生产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15万吨重钙粉、砂粉项目一期工程(4条生产线)
建设内容:年产40400目重钙粉、砂粉5万吨。
建设单位:贺州市八步区黄田光华粉体厂
建设地点:平桂管理区黄田镇五拱水
工程投资:项目实际总投资688万元,实际环保投资69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额的10 %。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7年开工建设,20093月试生产,20093月委托验收监测。
环评编制单位:贺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验收监测单位:贺州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建设单位于2007年6月委托贺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贺州市八步区黄田光华粉体厂年产5万吨重钙粉、砂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9年7月10日贺州市环保局以贺环管〔2007〕57号文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经贺环管试〔2009〕65号同意于2009年3月投入试运行。因生产设备和规模发生变化,2009年6月建设单位委托贺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贺州市八步区黄田光华粉体厂年产10万吨重钙粉、砂粉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属补办环评性质。2009年6月贺州市环保局以贺环管〔2009〕118号文对该改扩建项目进行了批复,同意项目建设。建设单位在项目设计、施工过程中,较好地执行了环保法规,基本按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保措施和贺州市环保局的批复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配套建设了废水三级沉淀池、化粪池和布袋除尘设备及减振降噪措施,环保治理设施基本上按环评批复要求达到“三同时”。工程营运过程没有发生环境污染问题投诉。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一)废气无组织排放
下风向3个监控点的总悬浮颗粒物最高浓度值为0.36mg/m3,日均浓度均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废水
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监测点的pH值为7.83~8.11、悬浮物最大监测值为35mg/L、化学需氧量最大监测值为11 mg/L,均符合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生产废水全部循环使用,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排。
(三)厂界噪声
东面(靠207国道一侧)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噪声最大值为63.1 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50.9 dB(A),监测结果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达到3类标准)。南面、北面、西面厂界噪声监测点昼、夜间噪声监测值昼间噪声最大值为63.2 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9.7 dB(A),监测结果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生产性固体废物主要用于铺路和填埋厂区内低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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