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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平桂飞碟水泥有限公司萝卜山露天采石场年开采12万立方米石灰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贺州市环保局 2010-1-5 8:57:47
贺州市平桂飞碟水泥有限公司萝卜山露天采石场年开采12万立方米石灰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贺州市平桂飞碟水泥有限公司萝卜山露天采石场年开采12万立方米石灰石项目已依法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调查工作。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具体情况进行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 公示时间: 2009年12月23日至2009年12月30日
  二、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 0774-5121602
  三、 电子信箱: hzglk@yahoo.cn
  四、 通讯地址:贺州市新风街50号贺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管理科,邮编:542800
  五、 联系人:周裕玲
 
贺州市环境保护局
 

 贺州市平桂飞碟水泥有限公司萝卜山露天采石场年开采
12万立方米石灰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贺州市平桂飞碟水泥有限公司萝卜山露天采石场年开采12万立方米石灰石项目
建设内容:年开采石灰石12万m3
建设单位:贺州市平桂飞碟水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贺州市平桂管理区黄田镇英石村萝卜山。
中心地理坐标:北纬24°31′01″,东经111°28′54″
工程投资:项目实际总投资3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12.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额的4.1%。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7年12月开工建设, 2009年8月委托编制验收调查表。
环评编制单位:贺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验收监测单位:贺州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建设单位于2007年7月委托贺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贺州市平桂飞碟水泥有限公司萝卜山露天采石场年开采12万m3石灰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7年7月26日贺州市环境保护局以贺环管[2007]63号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同意项目建设。2009年3月经同意开始试生产(贺环管试[2009]99号)。建设单位在项目设计、施工过程中,较好地执行了环保法规,基本按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保措施和贺州市环保局的批复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配套建设了弃渣堆放场、挡土墙、拦(排)水沟、护坡、化粪池及相应的噪声、粉尘防治措施。环保治理设施基本上按环评批复的要求达到“三同时”。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一)废气
监测结果表明下风向3个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的总悬浮颗粒物的浓度监测值均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噪声
4个厂界噪声监测点的昼、夜间厂界噪声监测值均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
(三)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灌溉周边林地。
(四)废渣
少量废渣和弃土用于铺路,剩余部分废渣和弃土在弃渣场内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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