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大锰银鹤电池工业有限公司年产2.5亿只锌锰电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贺州市环保局
2009-7-1 11:28:45
广西贺州大锰银鹤电池工业有限公司年产2.5亿只锌锰电池项目已依法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调查(监测)工作。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具体情况进行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 公示时间: 2009年7月1日至2009年7月7日
二、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 0774-5121602
三、 电子信箱: hzglk@yahoo.cn
四、 通讯地址:贺州市新风街50号贺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管理科,邮编:542800
五、 联系人:黄梦华
贺州市环境保护局
广西贺州大锰银鹤电池工业有限公司年产2.5亿只锌锰电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西贺州大锰银鹤电池工业有限公司年产2.5亿只锌锰电池
建设内容:年产锌锰电池2.5亿只
建设单位:广西贺州大锰银鹤电池工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贺州市旺高工业区
工程投资:项目实际总投资45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186万元,占总投资额的4.3%。
工程建设情况:2006年6月筹建,2009年2月投入试运行,2009年3月申请竣工验收。
环评编制单位:中晟环保科技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贺州市环境监测站
二、验收监测结果
(一)废水
监测结果表明生产废水经处理后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锌 、锰、汞监测值均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旺高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后应达到三级排放标准)
(二)噪声
项目东面和南面距离国道约10米,厂界环境噪声应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西面和北面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监测结果表明4个监测点的厂界噪声昼、夜间监测值均未超过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三类标准。
(三)废气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均达到国家要求的排放标准。其中燃油锅炉废气排放执行GB13271—200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类区Ⅱ时段标准,其他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排放标准。
一、 公示时间: 2009年7月1日至2009年7月7日
二、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 0774-5121602
三、 电子信箱: hzglk@yahoo.cn
四、 通讯地址:贺州市新风街50号贺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管理科,邮编:542800
五、 联系人:黄梦华
贺州市环境保护局
广西贺州大锰银鹤电池工业有限公司年产2.5亿只锌锰电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西贺州大锰银鹤电池工业有限公司年产2.5亿只锌锰电池
建设内容:年产锌锰电池2.5亿只
建设单位:广西贺州大锰银鹤电池工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贺州市旺高工业区
工程投资:项目实际总投资45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186万元,占总投资额的4.3%。
工程建设情况:2006年6月筹建,2009年2月投入试运行,2009年3月申请竣工验收。
环评编制单位:中晟环保科技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贺州市环境监测站
二、验收监测结果
(一)废水
监测结果表明生产废水经处理后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锌 、锰、汞监测值均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旺高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后应达到三级排放标准)
(二)噪声
项目东面和南面距离国道约10米,厂界环境噪声应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西面和北面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监测结果表明4个监测点的厂界噪声昼、夜间监测值均未超过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三类标准。
(三)废气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均达到国家要求的排放标准。其中燃油锅炉废气排放执行GB13271—200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类区Ⅱ时段标准,其他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排放标准。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