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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步区信都金毅金属制品厂年产4500吨角钢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贺州市环保局 2009-6-24 11:27:28
八步区信都金毅金属制品厂年产4500吨角钢工程项目已依法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工作。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具体情况进行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 公示时间: 2009年6月24日至2009年6月30日
  二、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 0774-5121602
  三、 电子信箱: hzglk@yahoo.cn
  四、 通讯地址:贺州市新风街50号贺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管理科,邮编:542800
  五、 联系人:周裕玲

                                                             贺州市环境保护局


                                     八步区信都金毅金属制品厂年产4500吨角钢
                                               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八步区信都金毅金属制品厂年产4500吨角钢工程项目
建设内容:年产4500吨角钢
建设单位:八步区信都金毅金属制品厂(原名:信都兴华五金制品厂)
建设地点:贺州市八步区信都镇工业区  
工程投资:项目实际总投资12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11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额的9.1%。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03年4月开工建设,2008年10月投入试运行,2009年4月申请竣工验收。
验收监测单位:贺州市环境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建设单位于2003年7月通过年产4500吨角钢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贺环管字[2003]第17号),项目设计、施工过程中,较好地执行了环保法规。配套建设了隔油池、冷却水循环池和化粪池,选用低硫无烟煤,固体废物回收利用。环保治理设施基本上按环评批复要求达到“三同时”。工程营运过程没有发生环境污染问题投诉。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一)废气
三个监测点的总悬浮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日均浓度值均低于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极限值。
(二)废水
生产废水中的pH值、悬浮物、CODcr、铜、铅、锌、镉浓度均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
(三)厂界噪声
西面厂界噪声监测值超过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厂界东面、南面、北面3个监测点的噪声监测结果均超过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超标的原因主要是该厂的生产噪声和交通噪声,该厂位于工业区内,周围无噪声敏感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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