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公告 贺州市金州矿业有限公司
贺州市环保局
2008-7-29 15:45:37
第二次公告 贺州市金州矿业有限公司铜鼓岭银矿采选工程项目公告
贺州市金州矿业有限公司铜鼓岭银矿采选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环评公告
贺州市金州矿业有限公司铜鼓岭银矿采选工程项目由贺州市金州矿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是中晟环保科技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告。
(一)建设项目概况
贺州市金州矿业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委托中晟环保科技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承担该续采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项目属原矿山采选工程项目,采用地下开采方式,浮选工艺进行生产。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表现在以下方面:
1、环境空气污染:项目矿石开采、堆放、装卸及粉碎等过程中会产生矿井粉尘及扬尘等环境空气污染物,会对矿山职工及周边环境特别是附近下风向的村民住宅产生一定的影响。
2、废水污染:项目矿井开采过程有矿涌水产生,该类废水经沉淀池处理达标后外排,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选矿过程产生的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且设有事故应急池。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废水经治理达标后,可作为周边山林地和农田的肥料施用不外排。
3、噪声污染:在矿山爆破、矿石挖掘及选矿等过程中,空压机、采掘机、水泵以及破碎机等机械作业时,会产生噪声,噪声源强一般在75~95分贝。因项目附近村庄居民距离矿区较远,其噪声对其影响不大。项目生活区离选厂较近,但对主要产噪机械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后噪声对其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污染:项目外排固废主要是原矿石开采及选矿产生的废石、尾砂、细泥以及职工生活垃圾。废石和尾砂经检测均为非危险固废。矿区固废中,大部分废石用于回填采空区,其余全部堆置于废石场或尾矿库内,对其雨季产生的淋溶水进行沉淀处理,达标排放,并进行复垦,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另项目少量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5、生态影响:项目矿区开采将对原有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破坏,项目矿区经加强矿区内以及周边的环境植被恢复等工作后,对周围生态的影响较小。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用洒水降尘、覆盖等措施降低矿井粉尘及堆矿扬尘对矿山职工、附近村民及周边环境的影响。
2、水污染防治措施:矿井涌水经二级沉淀处理后达标外排;选矿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给周边山林地和农田施肥,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噪声源强较大的固定声源(如水泵、破碎机等)建独立隔音室;振动较大的机械设备安装减振机座;进行矿山爆破等操作工人配带防护耳罩。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矿山开采过程产生的废石大部分用于回填采空区,剩余的废石堆放于废石场,尾砂、细泥全部堆放于尾矿库,雨天产生的废石、尾矿淋溶水经沉淀处理,达标外排,对废石场填满部分进行复垦,对周边的环境影响不大。另外,员工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及时清运至垃圾处理场处置。
5、生态防护治理措施:矿区运营期间进行相关水土保持措施,服务期满后进行植被恢复,可降低对原有生态环境的破坏,消除区域的生态压力。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环境现状评价结论: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地下水环境质量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环境噪声质量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标准。
3、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项目在采取相应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产生的粉尘、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固废和噪声对环境影响不大。
4、综合结论:在落实好环保措施和环境管理的前提下,从环评角度考虑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在贺州市金州矿业有限公司铜鼓岭银矿采选工程项目筹建办公室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也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者还评单位索取补充信息,期限为2008年7月21日至2008年7月25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调查范围:八步区仁义镇、苍梧县沙头镇,调查问卷不少于100份,受影响人员不少于60%。
主要事项:(1)对项目的了解程度及环境影响的认识程度;(2)对当地群众生产和生活造成影响程度如何;(3)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如何以及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面对面问答。公众也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意见和看法。
建设单位:贺州市金州矿业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建设中路203号;
联系人:饶晓峰; 电话:0774-5251130
环评单位:中晟环保科技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地址:南宁市思贤路51号2单元3楼;
邮编:530022; 联系人:熊梅; 电子邮箱:xgmi_new@sohu.com; 电话:0771-5628678。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08年7月21日至2008年7月25日。
贺州市金州矿业有限公司
2008年7月21日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