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工程公众参与公告
贺州市环保局
2008-6-15 16:23:46
贺州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工程公众参与公告
项目名称:贺州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工程
项目简介:本工程设置在贺州市(莲塘镇新燕村北面)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西南侧的,占地面积约为15亩,处理医疗废物能力3吨/日。医疗废物处置采用热解焚烧处置工艺,处置后的剩余物依托即将建成的贺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项目产生的“三废”主要是:1)废气:热解炉裂解燃烧后产生的烟气,采用热交换器、半干式吸收塔、干式吸收塔、活性炭吸附和布袋除尘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处理;2)废水:产生的生产废水可分为运输箱清洗以及漂洗废水、少量的废物渗滤液以及运行主厂房医疗废弃物暂存间等地面冲洗废水等,经收集消毒后汇入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处理系统进行处理;3)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固体废物在热解炉(一燃室)燃尽后形成的炉渣,因经过高温焚烧,可与一般固体废物直接填埋。本项目的实施,将从根本上改变目前医疗废物处置不够规范、管理混乱的局面;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贺州市东泰公用事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已委托广西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及贺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共同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贺州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简述如下:
1、环境现状调查。调查内容有:项目建设地点周围的环境概况和环境质量状况现状;环境敏感目标的确定。
2、对生产方案的论证分析。对项目的总体建设布局、生产工艺、产品方案等从环保的角度进行可行性、合理性、承载力以及清洁生产等方面进行论证,找出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环境制约因素,预测环境影响。
3、公众参与调查。采取的调查方式有:信息公告、发放问卷、召开座谈会等。
4、提出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分析和预测,对可能存在的污染问题提出防治措施,并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5、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通过综合论证结果,从环保角度给出项目方案可行性结论。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需征求公众对该建设存在的环保问题的意见,征求事项如下:
1、对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的意见;
2、对项目建设方案的合理性、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等方面的看法;
3、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改进意见。
请您在公告后10日内,将您的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贺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地址:贺州市城西路环保小区,邮编:542800,电话:0774-5220909,联系人:杨中雄,电子邮箱:hzgxjczh@yahoo.com.cn。
广西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地址:南宁市教育路5号,邮编:530022,电话:0771-5324684,联系人:余婉丽。
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特此公告。
贺州市东泰公用事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0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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